产品描述

能量分辨率160±5eV 产品X荧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类别检测设备 厂址苏州 样品腔尺寸460×298×98mm 应用领域RoHS检测分析

2015年6月4日,欧盟发布指令(EU) 2015/863修订RoHS 2.0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在原六项限制物质的基础上,增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新增的4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1%。至此RoHS 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增加到10种。
同时指令还规定: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除设备和设备)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设备和设备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
售后服务片区(划分)、客服热线和技术引导与维护。服务片区划分已经完全覆盖全国主要省市,主要根据客户的分布和公司业务区域的划分,把中国大陆划分12个工作区域, 包括:广州、佛山、湖北片区,厦门片区,珠海、中山、云贵川片区, 北京、天津、河南、河北片区, 山东片区,苏州、安徽、上海片区,惠州、汕头、福建片区,深圳、东莞片区,浙江片区、山西、陕西西北片区,青海片区、东北三省片区。另外,除中国大陆以外片区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及海外片区。公司通过电话等远程维护、上门服务、返厂维修以及对客户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来实现技术的应到和维护。
ROHS2.0检测仪质量保证
2015年6月4日,欧盟会在公报上发布(EU)2015/863指令,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列入RoHS2.0附件II受限物质清单中。至此,RoHS 2.0 的限制列表中已达到10种物质。
RoHS2.0中的限制以及各个物质的
铅(Pb) 0.1% :
汞(Hg) 0.1%
镉(Cd) 0.01%
六价铬(CrVI) 0.1%
(PBB) 0.1%
醚(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酸基丁酯(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J酯(DIBP) 0.1%
ROHS2.0检测仪质量保证
设备:ROHS 2.0与其它限用物质要求
● 2011年7月1日,ROHS 2.0(2011/65/EU)正式在欧盟公报上发布,并将于20天后正式生效。
● 相对原ROHS指令2002/95/EC,ROHS 2.0的变化在于其将包括设备在内的所有电子电气产品纳入管控范围。
● 考虑到ROHS 2.0对设备提出的新要求,世界器械制造商G公司和P公司已开始对ROHS及其它限用物质展开排查和管控。
ROHS 2.0主要内容如下:
— 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
— 将及设备纳入ROHS管控范围;
— 增加*11类产品,即不被原先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 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DIBP、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识要求。
ROHS 2.0管控的设备包括:
— 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3/42/EEC 中设备定义的设备;
— 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8/79/EC中体外设备定义的设备。
ROHS2.0检测仪质量保证
不适用RoHS测试的产品有哪些?
a)涉及保护成员国安全的必要权益包括、品、用于军事用途的材料;
b)设计送入太空的设备;
c)专为另一种不在本指令管制范围内或排除在此指令外的设备而设计并将被安装在其上的,只有作为该设备的一部分才能实现其功能,并且只能被同样设计的设备替换;
d)大型固定的工业工具;
e)大型固定设备;
f)人或货物的运输工具,不包括未经型式认证的两轮电动交通工具;
g)只为用途而制造的非公路移动式机械;
h)有源植入器械;
i)由人员设计、组装和安装的利用太阳光在特定场所为公众、商业、工业和住宅等长期提供能量的太阳能电池板;
j)设计用于研究和开发,并且只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可用;
除了不适用于RoHS指令的产品外,还有一些产品满足RoHS指令产品的定义,但是由于现有的技术手段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品或者即便有替代品却代**昂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效益需求,因此无法避免有害物质的过量使用,以及有些特定产品Annex II中限值不满足要求,对于这些特定产品,RoHS指令在附件III和附件IV中给予了豁免以及限制条件。
http://123456e.cn.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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